第十条

有效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当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各类治安隐患、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推动平安建设基础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为平安建设工作提供支撑。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