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第四十三条已废止外埠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应当到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