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专门委员会会议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前,将会议日期、议题的通知和有关材料送交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4月2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