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迪庆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