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调查与保护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防止档案及数据损毁、流失。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