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有效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