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接到举报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二百元。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