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