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用水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节约用水设施竣工验收,应当有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