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八章 监督检查第八十三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住房建设部门、公安派出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