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市、区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训练和统一调度,对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调度。

专职消防队队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