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条

有效

阻碍住房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和街道办事处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