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和有关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有关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应当提供有关的资料。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