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七条已修改经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规则的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经主席团决定不作为议案处理的代表提出的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