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一条已修改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决定草案,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提交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决定草案,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