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第三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对议案或者有关报告进行审议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