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八章 保障与监督第八十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对黄河保护不力、问题突出、群众反映集中的地区,可以约谈该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约谈和整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