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黄河流域市(州)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