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固定源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有效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商业设施或者紧邻居民住宅建筑的商业设施,确需设置餐饮服务功能的,应当设计建设符合相关规范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专用烟道、排污设施。建设单位在商品住房或者商业用房销售过程中,应当对所销售的楼盘有无专用烟道进行告知、公示,并在销售合同中予以标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