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防治结合的原则。

本市应当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建立政府监管、企业尽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联防联控防治机制。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