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有效市中心城区、县(市)中心城区之外的农贸市场,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