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快递条例/第五章 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工会应当依法做好组织集体协商、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工作,监督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履行用工责任,拓宽维权和服务范围,维护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