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规范与监督第八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开展旅游统计报送工作,定期开展旅游产业监测。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旅游统计工作予以配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对旅游经营者报送的信息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