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规范与监督第七十七条有效俱乐部、车友会、教育机构、培训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召集旅游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