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四十八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挖掘和利用本地红色资源优势,重点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广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培育红色旅游品牌,推动长征精神、苏区精神、红岩精神、两路精神、三线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改革开放精神、抗震救灾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传承弘扬。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