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经营、旅游活动、旅游安全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