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八十九条有效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9月28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6日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