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建立健全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审查机制,发挥商事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的专业作用,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途径。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