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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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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八十一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

广播、电视、报刊及通信、网络等应当加强地方性法规制定、实施等工作的公益宣传。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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