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第八条有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禁止颁布、施行歧视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或者排斥条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