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碣石山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碣石山葡萄酒产区保护、葡萄酒产业发展及相关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碣石山葡萄酒产区(以下简称产区)是指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区行政区域,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昌黎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范围一致。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