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购置、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财政资金购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应当优先选购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