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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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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时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在实施三十日之前向社会公告。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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