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对待、便捷服务、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