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