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秘书处可以下设若干工作组。

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