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第四十条有效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在下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要求时,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对下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阅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