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用人单位与工会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协调处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