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负责有关任免事项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