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遵循和把握客观规律,突出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地方性法规设定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市其他地方性法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