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按照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要求,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培训立法人员,推进立法人才队伍的专业化。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