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六条有效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有关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机关应当自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有关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