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