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血条例/第五章 激励措施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对参加献血的个人以及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单位应当为献血者参加献血提供便利条件,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