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血条例/第二章 宣传与动员第十六条已修改高等学校应当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学生献血,支持学生参与献血志愿服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献血活动。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为团体献血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