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血条例/第二章 宣传与动员第十二条已修改医疗机构、血站应当发挥专业优势,普及献血和用血科学知识,宣传献血法律法规和献血者权利义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