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条

有效

省、设区的市、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按照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要求,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