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解释与答复第六十八条有效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和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解释,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分别由报请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