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解释与答复第六十六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解释草案表决稿。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