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